发布时间:2024-02-21
关于废止《冬小麦北移区培技术规程》等124
项承德市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4年第1号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 (市监标创发 [2023]108号)文件要求,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承德市地方标准排查清理工作,决定废止《冬小麦北移区栽培技术规程》等 124 项承德市地方标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废止124 项承德市地方标准编号和名称
2024年承德市地方标准废止公告.pdf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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