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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中的条码知识(九)

发布时间:2024-01-29 | 信息来源: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河北分中心微信公众号

  

标准中的条码知识(九)

商品条码作为商品流通的“身份证”和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已广泛应用于零售、物流、医疗等多个行业。为规范商品条码使用,我国发布了GB/T 12904《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GB/T 18127《商品条码 物流单元编码与条码表示》、GB/T 16828《商品条码 参与方位置编码与条码表示》等系列国家标准。我们继续从商品条码系列标准出发,了解标准中的条码知识。


GB/T 12904《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规定了商品条码的定义、零售商品的编码、条码表示、条码的技术要求和质量判定规则等内容。这期我们讲解GB/T 12904中条码符号的设计中“条码符号质量的评价和要求”相关内容。


条码符号的等级要求

零售商品条码的符号等级不得低于1.5/06/670。其中1.5符号等级值06为测量孔径标号(测量孔径为0.15mm);670(nm)为测量光波长,其允许偏差为±10nm。

值得注意的是:符号等级1.5/06/670是对零售商品条码符号的最低质量要求,但由于商品在包装、储存、装卸等过程中商品条码易受损毁,使符号等级降低,因此建议零售商品条码的印制质量等级不低于2.5/06/670。

条码符号质量评价

零售商品条码符号质量的评价方法采用反射率曲线分析综合分级法影响条码符号质量的参数有:参考译码,可译码度,条码符号的光学特征参数(最低反射率Rmin、符号反差SC、最小边缘反差ECmin、调制比MOD和缺陷度Defects),空白区宽度等。数值GB/T 12904中规定的要求时,判定商品质量合格。

小提示:企业可将印有商品条码的产品标签送至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河北分中心条码检测室检测,以确保印制的条码质量合格,从而保证商品正常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