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6 | 信息来源: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河北分中心微信公众号
商品条码 你问我答
问:企业完成产品信息通报后,已通报的信息是否还可以修改?
答:如果完成信息通报的产品已进入市场流通,则商品名称、品牌、净含量、规格等商品的基本特征信息不应修改。
如果产品未进入市场流通,可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是产品信息(包括商品名称、品牌、净含量、规格、企业定价等)需要修改,可在“产品列表”中找到该条产品信息,点击“修改”按钮或 “产品名称”进入产品信息详情页后进行修改并提交即可。
(2)如果是产品的代码分配错误,不可以直接修改。须在“产品管理”模块下的“产品列表”中将该条产品信息删除,然后按照产品信息通报流程重新对该产品的信息进行通报。
问:企业收到短信,提示需要处理缺失产品数据,应该怎么处理?
答:缺失产品数据是政府部门、国家商品条码查询系统、市场调查机构、淘宝、微信、京东等向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反馈的系统成员未及时通报的产品信息,系统成员需及时进行处理,以维护系统成员自身合法权益。
缺失数据处理方式:通过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 (www.gds.org.cn),进入企业后台后,依次点击“产品管理”→“缺失产品”,则进入“缺失产品”列表,具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处理:
(1)对于已进入市场流通,但未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产品信息通报的,进行“信息补录”,缺失数据信息补录完成后状态会更新为“已补录”;
(2)对于商品条码尚未使用,或编码不正确的情况,可标记为“未启用”;
(3)对于商品已退出市场流通的,标记为“已下市”。
问:我把商品条码印制在商品包装上了,为什么用微信扫码扫不出信息呢?
答:通过微信扫描商品条码,却扫不出信息,需要您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步,确认是否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产品信息通报,保证必填信息均已填写完毕且图片上传到位。若未通报,需要在平台进行产品信息通报;若已通报,则进行下一步。
第二步,确认是否勾选“保密”选项。若勾选,需取消勾选才能公开展示信息;若未勾选,则进行下一步。
第三步,确认是否开通了“微信共享”。若未开通,则应在“应用市场”点击“微信共享”并免费开通;若已开通,则进行下一步。
第四步,确认产品信息通报后,是否超过24小时。若未超过24小时,待产品信息添加24小时后再次尝试扫描;若已超过24小时,则进行下一步。
第五步,查验条码质量是否有问题,将印有商品条码的产品包装送至河北分中心检测室进行条码检测。